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违反“三禁两不”规定纪律处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(州)教育局、有关高职院校: 为加强中职学生管理,严禁携带管制刀具,严禁饮酒酗酒,严禁在校内抽烟,不准结伙抱团,不准不假外出,现将《中职职业学校学生违反“三禁两不”规定纪律处分暂行办法》印发你们,请各地及时将本办法发至区域内所有中职学校,要求学校立即在校内公示,组织学生学习讨论,认真贯彻执行,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,努力形成教育合力。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新况请及时向我厅“9+3”办公室反馈。